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实施意见》(豫教高[2019]71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教督[2021]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构建一流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对我校2021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工作提出如下原则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中心,以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为依据,以转型发展、改革创新、产教融合为主线,以“河南省首批学分制管理示范高校”建设为契机,遵循高等教育发展和人才成长规律,秉持学生中心,突出成果导向,聚焦内涵建设,积极对接产业转型升级,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主动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贯彻落实学校“应用型、地方性、城建类、国际化”的办学定位,遵循“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的新理念、新内涵、新要求,全面审视各专业课程设置对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支撑度、培养方案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生发展需求的契合度,遵从“一型五化”,即“应用技术型、职业化、个性化、多样化、国际化、卓越化”的育人思路,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国际视野及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全面推进“高水平应用技术型城建大学”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推动全面发展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立德树人落实到人才培养全过程,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知识、能力、素质”融合贯通的应用型人才。
(二)坚持标准引领,推动科学规范
全面落实OBE教育理念,依据《普通高等学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等要求,强化“解决复杂工程问题能力”的培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课程体系和课程内容。结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集群建设指导意见,增强教学计划弹性,鼓励各学院面向全校开放本院专业课程资源,加大跨学科专业融合课程的开设,支持学生跨专业或跨学院选修课程、参加项目训练、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三)坚持产教融合,推动协同育人
以“新工科”建设为引领,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围绕“面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育专业特色,突出应用服务”的专业建设思想,吸纳行业企业参与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实施人才培养和人才评价,构建面向产业行业的实践教学体系,完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建设“一核多点”的产教融合基地和供需一体的校地协同平台,形成产学研协同育人综合网络。
(四)坚持突出能力,推动实践创新
按照“立足专业特色、拓展实践内容、创新实践方式、强化课外践学”的要求设置实践教学环节,构建课内外沟通融合的实践教学体系,形成“基本能力—创新能力—综合能力”的能力结构体系,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深度融合,全面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五)坚持国际视野,推动全球通用
借鉴和吸纳国外先进的教育理念、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评价方式等,拓展国际化教学资源,加强双语专业建设,完善双语专业建设规范,着力建设高质量国际通用课程,着力提升学生国际视野,形成“多语言+”国际化人才培养体系,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
(六)坚持完善机制,推动持续改进
坚持持续改进质量观,全面总结2017、2019版人才培养方案的经验与不足,认真落实本科教学审核评估专家反馈意见,紧跟行业产业发展趋势,推动人才培养需求侧和供给侧“双侧”联动,形成人才培养持续改进高质量发展的运行格局。
三、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
根据《国标》、专业认证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等要求,突出“成果导向”,依据学校定位、专业具备的资源条件、社会需求和利益相关者的期望等制定专业培养目标,按培养目标确定毕业要求,按毕业要求构建课程体系,明确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三者之间的内在联系,并建立毕业要求与培养目标的关联矩阵、毕业要求与课程体系的关联矩阵。
(一)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是对本专业毕业生在毕业5年左右能够达到的职业和专业成就的总体描述,包括从业的专业领域、职业特征和所具备的职业能力等,应体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培养总目标。各专业要依据学校定位、社会需求等内外部需求,结合专业特色、发展及条件,制定科学、合理的专业培养目标。
(二)毕业要求
毕业要求是指学生毕业时应该掌握的知识和能力的具体描述,包括学生通过本专业学习所掌握的知识、技能和素养。专业必须有明确、公开、完整、可落实、可评价的毕业要求,毕业要求应能支撑培养目标的达成。各工科专业的毕业要求要完全覆盖工程教育认证通用标准中12条毕业要求所涉及的内容,描述的学生能力和素养在程度上应不低于12项标准的基本要求。其它专业可参照专业认证标准、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相关标准等制定毕业要求,明确学生应具有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将毕业要求按知识、能力、素质三类分条列出。
(三)关联矩阵
1、毕业要求与培养目标的关联矩阵
毕业要求能够清晰表达本专业人才的能力特征,能够支撑专业培养目标定位、特色及毕业生职业能力的达成。毕业要求与培养目标的关联矩阵见表1。
表1 毕业要求与培养目标关联矩阵
培养目标 |
毕业要求 |
1. XXX |
2. XXX |
3. XXX |
4. XXX |
5. XXX |
…… |
1.XXX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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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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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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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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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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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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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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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毕业要求与课程体系的关联矩阵
课程体系能够支撑全部毕业要求,课程矩阵能够体现课程体系对所有毕业要求的合理支撑。一定要根据每项毕业要求指标点,来确定合适的支撑课程,从而形成毕业要求与课程的关联矩阵,切勿反向行之。特别是每项毕业要求的重点支撑课程的设置,能体现核心课程和重要实践环节的强支撑作用。毕业要求与培养目标的关联矩阵见表2。
表2 毕业要求与课程体系关联矩阵
毕业要求 课程名称 |
毕业要求1 |
毕业要求2 |
…… |
1.1 |
1.2 |
…… |
2.1 |
2.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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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1 |
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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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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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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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 |
|
|
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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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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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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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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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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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表示高支撑关系,M表示中支撑关系,L表示低支撑关系)
四、学分与学时要求
(一)总体要求
四年制本科专业的毕业总学分不超过170学分,五年制本科专业的毕业总学分不超过200学分。四年制本科专业课内总学时原则上不超过2400学时,五年制不超过2700学时。因参加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评估)或专业评估等原因,超过170学分的专业,学院(部)需提前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征得教务处同意备案后,方可依据相关标准合理确定专业总学分。鼓励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专业学分理论教学(包含课内实验)原则上16学时折算为1学分,实践教学周每周按照1学分计,学分的最小计算单位为0.5学分。
工学专业参照工程教育要求,借鉴“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优秀成果、国际CDIO工程教育的理念以及专业认证标准,结合本专业实际情况,编写人才培养方案。
(二)实践教学比例控制
构建符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实践教学体系,本科理工农类专业实践教学的学分(学时)占总学分(学时)的比例不低于35%,人文社科类专业实践教学的学分(学时)占总学分(学时)的比例不低于25%。
(三)选修课程比例控制
在选修课程模块中,提供学生选课的门数至少为应选课程的1.5-2倍。本着个性化教育的理念,由学业导师指导学生选修课程,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
(四)周学时的控制
本科各专业周学时控制在25学时以内,各专业应预留充裕时间,用于学生完成作业、自学和课外科技活动。
五、课程体系与结构
各专业课程体系应按照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进一步优化课程体系。人才培养方案课程结构由“四大教育平台八大课程模块”构成。“四大教育平台”包括通识教育平台、学科基础教育平台、专业教育平台、实践教育平台。“八大课程模块”包括通识必修课程模块、通识选修课程模块、学科基础课程模块、专业核心课程模块、个性化拓展课程模块、课内实践模块、集中实践模块和综合实践模块。总体课程体系结构及学分学时分配见附件2。
(一)通识教育平台
通识教育平台分为通识必修课程模块和通识选修课程模块两部分。

(1)思想政治理论课
根据《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文件精神,本科生第一学期开设“思想道德与法治”(以下简称“基础”)课(课程代码:202100001)3学分(2+1)、第二学期开设“中国近现代史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课(课程代码:202100002)3学分(2+1)、第三学期开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以下简称“原理”)课(课程代码:202100003)3学分(3+0)、第四学期开设“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以下简称“概论”)课(课程代码:202100004)5学分(3+2)、“形势与政策”课(课程代码:20210005X)2学分(2+0)。在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设计中,坚持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多环节教学方法,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学时比例大约为2:1。从思想政治理论课现有学分中划出2学分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
(2)军事课
根据《教育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的通知》(教体艺〔2019〕1号)文件精神,军事课由“军事理论”和“军事技能”两部分组成。其中,“军事理论”(课程代码:202100006)教学时数32学时,记2学分,列入通识教育平台的通识必修课程模块;“军事技能”(课程代码:202100506)训练时间2周,实际训练时间不得少于14天112学时,计2学分,列入实践教学平台的集中实践模块。
(3)大学英语课程
大学英语课程实施分级教学。所有本科专业在第一、二、三、四学期开设大学英语课程,共计12学分。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的学生可以获得必修大学英语课程的所有学分。各专业可以设置拓展英语课程,属于选修课程,供学生在第四至第七学期选修。
(4)计算机课程
所有本科专业第一学期开设大学计算机基础课,为2学分。关于计算机后续课程,各专业可根据专业知识结构的具体需求,设置大数据类及应用类专用软件课程供学生修读。
(5)大学体育课程
所有本科专业在第一、二、三、四学期开设大学体育课程,共计4学分。建立“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体育教学模式,组建体育兴趣小组、社团和俱乐部,推动学生积极参与常规课余训练和体育竞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促进学生养成终身锻炼的习惯。
(6)创新创业类课程
进一步完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面向全体、分类施教、结合专业、强化实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到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设置必修课程“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课程代码:172100001,1学分)、“就业指导”(课程代码:172100002,1学分)和“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代码:232100001,1学分)。
2.通识选修课程模块
通识选修课主要包括公共艺术教育、“四史”与优秀传统文化、创新创业与课外践学、项目管理与法律规范、科技素养与国际视野、人文艺术与艺术实践等六类课程。通识选修课程由学校统一规划开设,每位学生至少跨三类修满6学分,其中公共艺术教育类课程、“四史”与优秀传统文化为限定性选修课程,必须选修包括艺术限定性选修课(艺术限定性选修课包括艺术导论、音乐鉴赏、美术鉴赏、影视鉴赏、戏剧鉴赏、舞蹈鉴赏、书法鉴赏、戏曲鉴赏等八门课程)和“四史”与优秀传统文化限定性选修课(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宪法法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通识选修课程每学期滚动开设,允许学生自主选择学习时间。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专业特征附加选课要求。
(二)学科基础教育平台
学科基础教育平台对应的是学科基础课程模块。学科基础课程模块是在本学科或相近学科专业共同学习的、旨在培养学生专业基本素质的必修课程,应具有明显的学科基础性和先行性,主要包括学科门类基础课程(如数学、物理、化学等)和专业基础课程。学科基础课程模块属于专业必修课程,一般开设在第一、二学年。主要课程设置详细安排见主要课程安排表(附件2)。
(三)专业教育平台
1.专业核心课程模块
专业核心课程是反映专业特质和个性特色、培养专业核心能力的专业课程,是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关键课程,每个专业应设置10门左右的专业核心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属于专业必修课,一般开设在第二、三学年。
2.个性拓展课程模块
个性拓展课程旨在进一步拓展学生发展潜能,根据人才分类培养的需要,鼓励学生在学业导师的指导下自主选课。该模块包含三类课程:一是针对学生就业需求,开设满足通过职业资格应试的课程;二是针对学生学历提升需求,开设学科发展前沿课程;三是针对培养复合型人才需求,依据学校专业集群建设指导意见,开设跨学科、跨学院的专业融合课程或微专业、辅修专业课程。
(四)实践教育平台
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设置多种类型的科研训练、实习实践活动,拓宽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途径。优化实践教学内容,不断提高综合性、设计性、工程实践性、探索创新性实验的比例。确保实践教学的学分(学时)占总学分(学时)的比例的前提下,鼓励开设独立设置的实践(实验)课程。
1.课内实践模块
课内实践从属于理论课,包括与理论课程同步进行的实验、实践和单独开设的实验课程。课内实践应有严格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和安排。
2.集中实践模块
集中实践模块包括军训、各类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各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时间不低于14周,计10+X学分,X为超过14周的学分,超过14周的每周计1学分。
3.综合实践模块
深刻理解和把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任务。在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中加入“劳动”内容,要求学生系统掌握与专业和职业相关的劳动技能,能在劳动实践中创造性地解决问题,增强诚实合法劳动意识和创业能力。在实践教育平台的综合实践模块中,开设“劳动、社会实践与创业基础”课程,课程代码为222100001,计3学分,其中劳动教育占1学分。实现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的有效衔接,把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素质拓展等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共同营造促进学生成长的良好环境。
六、第二课堂
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将第二课堂纳入人才培养的总体方案,形成整体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体系,制定《河南城建学院第二课堂教育指导性计划》。各学院(部)结合人才培养方案学时数量,按照1:1要求,通过读书沙龙、人文科技系列讲座、心理健康服务、职业生涯规划、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制定第二课堂教学实施方案,促进大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全面发展。
七、课程编码
1.通识类课程和学科基础类课程由开课单位统一编制课程代码。
2.其他课程代码由9位数字组成,示意如下:
3.左起第1至第2位为开课单位代码。
4.左起第3至第4位为方案版次代码。
5.左起第5位为本科层次代码:1为一本,2为普本,3为双学位本科,4为第二学士学位本科,5为专升本,6为国教本科,7为微专业。
6.左起第6位为专业代码,即修读该课程的专业。
7.左起第7位是课程性质代码,左起第8、9位是顺序号。
8.课程性质代码编定如下:0通识必修课程;1通识选修课程;2学科基础课程;3专业核心课程;4个性拓展课程;5实习实践课程
9.课程代码由各院(部)在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后报教务处,编定后一般不作改动。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成立由院长牵头,分管教学副院长和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组成的修订工作小组,全员参与,按照相关文件和指导意见要求,认真组织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
(二)广泛调研
各二级学院要组成以行业企业、政府、科研院所以及本科院校的专家、教授和专业骨干教师为主要成员的调研小组,深入开展人才需求情况调研,分析企业对学生知识、技术、能力和综合素养等的要求与实现途径,明晰专业人才培养的标准和要求,以强化专业内涵建设为目标,统筹规划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三)充分论证
各二级学院应召开由行业企业、兄弟院校等校内外专家、教学管理人员和学生代表组成的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论证会,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可操作性等方面展开充分论证,确保专业人才培养质量。2021版人才培养方案需附调研、论证报告。
九、其他说明
(一)双学位专业
双学位专业要制定单独的人才培养方案,其培养方案修订和教学管理由专业所在学院组织和执行。
(二)合作办学专业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必须制定单独的人才培养方案,要符合《国标》和本意见的基本要求,同时结合外方学校意见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评估指标进行制定。
(三)微专业
微专业由专业所在学院根据学分自主设定开设课程,并进行教学运行管理。
(四)专升本专业
专升本专业要参照本意见简化制定单独的人才培养方案,并进行教学运行管理。
(五)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河南城建学院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