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河南教育现代化2035》《河南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十四五”时期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高校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21版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情况,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现提出以下修订意见。
一、修订要点
1、修订2023版人才培养方案原则上参照《河南城建学院制(修)订2021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附件3)。
2、进一步明确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关要求,专业培养目标体现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方针,毕业要求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
3、各专业应围绕“新工科”“新文科”等建设要求,以培养学生实践和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开放、融合、交叉、贯通”为导向,结合交叉学科新知识、科学研究新成果、驱动发展新技术,进一步优化课程结构体系;以“大工程观”“知识图谱”等为基础,构建理论、实践、创新、应用相融通的专业课程体系。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结构仍由“四大教育平台八大课程模块”构成,总学分与总学时要求与2021版指导意见原则上保持不变。
4、各工科专业(特别是通过或申请专业评估认证专业)要积极适应工程教育变革,遵照工程教育认证标准(2022版)
(http://www.ttbz.org.cn/Pdfs/Index/?ftype=st&pms=65001)、《工程教育认证通用标准解读及使用指南(2022版)》(附件4)修订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和课程体系。
5、鼓励各专业集群根据对接产业需求,将产业元素有机融入专业课程体系,考虑学生职业生涯和持续发展的需要,构建相关专业共建课程模块或开设跨专业的选修课程。
6、鼓励各专业对接产业职业岗位能力需求,进行职业资格(技能)证书所体现的学习成果的学分认定,根据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的类别和等级在相应实践等教学环节赋予相应学分。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成立学院工作领导小组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组,组织全体教师共同参与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2、原则上,已通过或拟申请专业评估认证的专业,需要按照最新工程教育认证标准、标准解读等要求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其他工科专业可参考上述要求修订;非工科专业可根据教学实际进行安排。
3、要领会、吸收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新思想、新方案、新成果,全面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教育理念,科学构建课程培养体系,加强创新创业能力和解决复杂工程问题能力的培养。
4、要深入开展2023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调研工作。准确把握专业发展前沿动态和同行业、同类别高校的建设状况,充分学习借鉴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的人才培养和教育教学经验;深入行业企业一线,邀请教师和学生代表及相关行业企业专家学者进行科学论证,切实解决应用型人才培养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5、要保证课程体系结构完整性和知识结构的循序渐进,均衡安排课程学时。
6、新开设课程的课程编码左起第3至第4位为23,其它编码要求与21版一致。
三、报送要求
各学院完成相关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23版)的调研、论证、审核工作,形成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定稿,于2023年5月26日之前报送教务处(须院长签字、盖章),同时发送电子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