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多媒体教室的科学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多媒体教室的功能,更好地服务于教学,特制订《河南城建学院多媒体教室管理规定》(暂行)。
本管理规定中的多媒体教室指学校统一建设供教学使用的多媒体教室。
第一章 建设与管理
第一条 信息化建设办公室统筹全校多媒体教室的规划与建设工作。
第二条 多媒体教室实行集中使用、并行管理的模式。
1.教务处统筹安排教学活动;
2.网络信息中心负责多媒体教室设备及黑板的日常管理与维护,代表学校与各学院签约;
3.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多媒体教室桌椅、窗帘的维护;
4.后勤管理处负责多媒体教室的供电、照明、门窗、风扇、墙面、讲台的维护;
5.各学院负责签约负责多媒体教室环境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第二章 使用范围
第三条 多媒体教室按照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相应的课程或临时教学活动,其余时间作为学生的自习教室。
第四条 非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的其它活动,如专题讲座、学术报告等,使用教室的与各学院联系,若需使用多媒体设备,由使用单位通过协同办公系统(OA)提交《多媒体教室设备使用申请表》。
第五条 临时调停课,通过协同办公系统(OA)办理调课手续并流转至网络信息中心授权多媒体设备使用。
第三章 日常管理与维护
第六条 多媒体教室的仪器设备均固定在操作台内,上课所需的信号线均标示在操作台上。非设备维护人员,不得私开控制台。
第七条 多媒体教室内桌椅、窗帘等物品如有损坏,由各签约学院及时上报国有资产管理处维修。
第八条 多媒体教室的供电、照明、门窗、风扇、墙面、讲台如有损坏,由各签约学院及时上报后勤管理处维修。
第九条 各签约学院组织勤工助学学生维持多媒体教室的卫生环境,负责教室开关门,教室钥匙若有变动,及时与网络信息中心教育资源建设部更新。
第十条 网络信息中心负责:
1.及时审批学校办公系统相关申请;
2.及时对多媒体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持仪器设备良好的工作性能;
3.每周上报维护数据;
4.负责新进教师的多媒体设备使用培训工作;
5.负责多媒体教室管理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第三章 使用与管理
第十一条 需持本人校园卡,按操作台提示的流程上课。
第十二条 不得擅自在多媒体教室的电脑上安装软件。若有教学需要,可联系网络信息中心教育资源建设部。
第十三条 多媒体教学设备使用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或出现故障,应及时通过微信扫描控制台上的二维码或电话报修,不得随意处理。
第十四条 新办或补办的校园卡,需到网络信息中心采集卡片物理信息。
第十五条 要爱护多媒体教学设备,若恶意造成设备损坏,根据损失程度,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直至暂停其多媒体设备使用权。
第十六条 多媒体设备仅作为教学辅助手段之一,若遇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多媒体设备无法正常使用,教师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采取其它手段正常上课。
第十七条 学生应遵守公共秩序,爱护教室设备,保持教室的清洁卫生。
第十八条 听从上课教师和管理员的指挥,不擅自开启并操作多媒体设备和系统,若恶意造成设备损坏,根据损失程度,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赔偿,情节严重者将按校规校纪给予处理。
第四章 其 它
第十九条 本管理规定由信息化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