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推进考核方式改革,进一步提高试卷命题质量,强化考试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现将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试卷命题工作安排如下:
一、命题依据
试卷的命题依据是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教学执行大纲》,试卷命题要根据教学大纲规定的课程目标及学生应达到的能力要求进行命题,考核内容须覆盖全部课程目标且能有效衡量课程目标,课程目标对应的考核内容分值应与课程大纲相匹配。
二、命题具体要求
(一)鼓励实行考教分离,同类课程、课时相当、内容相近、教学要求相同的课程应实行统考,统考课程命题应征求该课程所有任课教师意见,保证考试范围与教学内容一致。没有列为教考分离的课程考试,由主讲教师命题组卷,组卷后须经过教研室主任审核、二级学院分管领导批准。
(二)积极转变试题命题形式,增强试题开放性,围绕课程目标要求,结合课程实际情况,减少知识记忆型试题,增加知识运用型试题,适当加入非标准答案试题,逐步由以知识考核为主向以能力考核为主转变。
(三)试卷样卷格式按学校的标准模板制作,打印在A4纸上,每套试卷应标明与人才培养方案一致的课程名称(特别注意)、使用专业、班级、使用学期、A卷或B卷、页码。样卷第一页记载试题大题得分栏目数与试卷实际大题数要保持一致(样卷内多余大题栏目要删除)。
(四)教师命题应同时拟定二套(统考课程三套)水平相当的试卷,并制定规范的参考答案(格式同样卷)。
(五)题量和难度要适中。题量必须与考试时间相适应,一般以多数学生正常速度答满120分钟为度,试卷卷面满分为100分,试卷命题完成后,应由命题教师认真进行试作,检查题量和难度,确保试卷内容正确无误。A、B试卷试题的重复率控制在20%以内,同一门课程三年内的试卷试题重复率控制在20%以内,系(教研室)主任和分管教学院长分别是试卷审核的第一、二责任人。
(六)对已经参加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和拟参加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专业试卷命题要求如下:
1、考试内容的设计应结合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业标准(补充标准)和相应专业的毕业要求,结合课程支撑的指标点;
2、考试内容的设计应涉及该专业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方面的内容;
3、需提交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具体要求见《河南城建学院关于印发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校政教〔2022〕79号)。报告应结合课程目标涉及到的指标点进行达成分析评价,体现出持续性改进的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理念。系(教研室)和试卷袋内均应存放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
(七)题型分值控制
1、一份试卷的大题数目一般不少于4题,不超过10题。
2、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每一小题的分值不超过3分,一份试卷中上述三种题型的总分值一般不超过50分,其中任一种题型分值一般不超过30分(“翻译”、 “写作”等课程考试不受此限)。
3、填空题每空格占1~4分为宜。
4、各知识点的分值分配应当相对合理。
(八)试卷要题意明确、文字通顺、表述准确、严密,标点符号、标准答案无误、图表绘制规范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试卷,二级学院、教务处有权退回,要求重作。
(九)考试成绩构成
期末考试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构成,考试课程的比例是3:7,考查课程的比例是4:6。考核方式改革课程的成绩构成由学期初各学院的申请为准。
对于平时成绩的评定,要求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加强课堂过程考核,认真做到平时成绩构成有依有据、有过程材料,并作为课程资料规范存档。
(十)考试结束后要认真做好试卷分析。试卷分析是各种评估的重要资料。试卷分析要结合试题的难易度、区分度、发现命题中的问题评价教学水平,以便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试卷分析须体现持续改进的理念。
三、工作要求
本学期公共考试课试卷(纸质版)的A卷(不含答案),由承担单位密封后,于第十一周周四(11月23日)10:00前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送交印刷厂;专业考试课试卷(纸质版)的A卷(不含答案),由各教学单位自行密封后,至少于考试开始前一个月送交印刷厂。
系(教研室)主任须做好本教研室试卷统计,填写教研室试卷清单(经教研室主任、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并将需要印刷份数用铅笔写于试卷最后一页背面(格式为:共 页 份)。试卷密封要求:本系(教研室)所有试卷按学生所在学院为单位分档案袋装好后用密封条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学院公章,档案袋上请备注系(教研室)名称、适用学院、教学院长、系(教研室)主任联系方式。逾期不交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并影响所在学院教学管理质量水平考核。
试卷的电子文档(AB卷,不含答案),于下学期开学初缓考后,以学院为单位报教务处。电子档请务必使用U盘拷贝,试卷文件名必须为“使用班级号+课程名称”,(课程名称务必与课程表一致,不要使用简称)交教务处备份。
四、试卷保密工作
参加试卷命题、制卷的工作人员,要树立严格的保密意识,做好具体的工作记录,真正做到责任到人。各学院、教务处、印刷厂要进一步加强试卷保密工作的规章制度,各单位主要领导要认真监督检查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试卷在命题、制卷、密封、保存等环节的安全。
五、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考试命题工作,严格按照命题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试卷命题工作,确保本学期期末考试顺利进行。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