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期末考试是教学的重要环节,为了加强考风建设,更准确的考核学习效果,切实做好考务管理工作,经教务处研究并报请校领导同意,本学期的期末考试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从2024年1月2日至1月4日(第十七周),2024年1月15日(第十九周),每天上午和下午各安排一场考试(本学期期末考试非大一年级公共课1月2日结束,大一年级公共课1月15日结束,3日上午开始为重修班考试时间),期末考试公共课时间由教务处统一确定,其它专业课考试各教学单位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安排考试时间。
二、公共课考试时间为1月2日,3日,1月15日。
三、2022级和2023级学分制公共课程由承担单位教务办在教务管理系统按照课程教学班编排考场,各学院专业课由各学院教务办在教务管理系统按照课程教学班编排考场(要求每个考场都要有考生签名单)。
四、考试时间:上午:9:00-11:00 下午:14:30-16:30
五、公共课科目安排如下:
时 间 |
年 级 |
必考科目 |
1月2日上午 |
2022级本科、2023级专升本 |
马克思主义原理 |
1月2日下午 |
2022级本科、2023级专升本 |
大学英语三 |
1月3日上午 |
重修班 |
大学英语(二) |
1月3日下午 |
重修班 |
大学英语(四) |
1月4日上午 |
重修班 |
高等数学(二) |
1月15日上午 |
2023级本科 |
高等数学 大学英语一(艺术学院) |
1月15日下午 |
2023级本科 |
大学英语一(非艺术学院) |
注:①2号2022级公共课考试期间不要安排其他考试。
②跟班重修的学生原则上跟随上课班考试(涉及跨单位跟班重修的,学生所在单位教务办要做好汇总,并与开课单位教务办沟通,根据情况安排好考试),确实冲突无法跟班考试的安排在全部考试结束后进行(15号以后,试卷使用B卷,各单位要事先做好统计,对一些统考课程,安排到同一时间)。
六、请各单位按照要求安排期末考试,因教务系统可查看考试安排,故各单位不需再编制考试安排表,但仍需报送考试期间值班领导、值班员、考务办房间号码。
七、相关要求:
1、担任不同学院相同课程的教师,应主动与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主任联系,以便安排统一考试时间(课程所属学院教学秘书安排考试时应特别注意力学、制图、工程数学、预算、化学、测量等类课程考试时间的统一)。
2、各学院要做好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引导学生积极备考。
各学院在第十二周周五下午(12月1日)16:00之前把考试期间值班领导、值班员、考务办房间号码制作完毕提交教务处(仅需盖章电子稿扫描件)。
教 务 处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