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意见》(豫政〔2015〕41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提高教学水平的指导意见》(教高〔2016〕856号),牢固确立教学工作在高等学校人才培养中的中心地位,进一步完善学校教学管理体制,有序推进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与管理,强化基层教学组织的功能,更好地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基层教学组织的组织模式
基层教学组织是在学院内部设立的教学组织实施机构,是贯彻执行学校教学管理、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任务的基本单位。基层教学组织按照学科、专业或课程组设置,由承担相同或相关教学工作的教师及教学辅助人员组成。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应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的教学水平和学术水平,具有创新、开拓精神和较强的组织与管理能力,原则上由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担任。教学基层组织的新建、调整和撤销,由学院依据专业、学科发展趋势和社会需求提出设置方案并报送学校备案。
我校基层教学组织的主要组织模式为教研室和实验中心。
二、基层教学组织的职责与任务
1.教学组织。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组织落实教学任务,开展多元教学评价和教学质量分析。规范课堂教学,严格课堂纪律,提高课堂教学水平。加强各个教学环节(如备课、授课、实验实习、课程设计、考试考查、毕业论文或设计等)指导、检查和督促。
2.专业建设。加强相关学科、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趋势与人才需求研究,制定落实专业建设规划,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发挥在专业评估、专业认证、专业建设与改革中的重要作用。
3.课程与教材建设。建立符合学科专业发展的课程体系,组织制定并规范课程建设规划、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及时更新课程内容,将最新的学科前沿、产业发展、科研成果融入课堂教学。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推进在线开放课程、微课的开发与应用。选用或编写高质量教材和指导用书,进行教材、教辅资料、课件、题库、资源库、开放课程等多种形式的教学资源建设。
4.实践教学。科学制定实践教学方案,规范设置实践教学环节,加强实践平台建设。加强课程实验、阶段实习、综合训练、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环节的指导。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指导大学生开展学科专业竞赛和创新创业实践。建立稳定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完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协同育人机制。
5.教学研究与改革。组织教师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实践教学、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质量评价等方面的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加强教学成果的应用和推广。申报各级各类教学研究项目、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和教学成果奖励。定期开展教学研讨与交流活动,组织相互听课、教学观摩、教学竞赛,开展同行评议。支持教师参加国内外教学研讨会议,及时了解教学改革领域的最新动态。
6.教师教学发展。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教授为本、专科生上课基本制度。加强教学梯队建设,制定教师培养计划,严把新教师开课关,对青年教师实施教学指导,推进教学工作的传、帮、带。有计划安排教师赴国内外高校、相关单位进修培训。
三、基层教学组织的条件保障
1.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基层教学组织的管理制度,理顺基层教学组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提高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的权限和待遇。
2.场所保障。对基层教学组织提供必要的活动场地及条件支持,为每个教研室提供教研活动场所和会议桌椅,并为教师配备电脑和相应教学设备。
3.资金保障。学校每年投入100万元资金,用于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促进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引导教师积极参与基层教学组织活动,使得基层教学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四、基层教学组织的考核与奖励
1.学校每年对基层教学组织进行年度综合考核。从教学组织、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建设、实践教学、教学研究与改革、教师教学发展等方面对基层教学组织进行考核。
2.基层教学组织的考核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对于年度考核优秀的基层教学组织,学校给予奖励,并在职称晋升、教研项目立项、教学评优评奖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年度考核不合格将对负责人进行通报,并在三个月内对其进行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