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教育学分评定和转换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推进学校转型发展,提高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的质量,增强学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创新驱动发展的能力,现对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工作提出如下原则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遵从“一型五化”,即应用技术型、职业化、个性化、多样化、国际化、卓越化的育人思路,紧扣“改革创新、转型提升”两条主线,实行“校企行政四方联动,学产研用立体推进”的“4+4”协同育人模式,积极推进产教融合,主动适应建设行业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要求,遵循高等教育教学基本规律,关注高等教育的发展前沿,强调行业特点与文化传承,体现学校定位,认真审视各专业培养方案与社会发展及学生发展需求的契合度,优化重构具有我校特色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实现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创新性原则
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全过程要以创新为引领,将创新思想与创新教育贯穿于始终。注重育人理念更新、培养模式创新、教育方法革新。坚持产教融合、促进协同育人,实现专业链与产业链、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进一步促进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相融合,逐步形成体现我校特色的创新创业培养体系。
注重卓越的品质追求,培养方案的整体设计以及培养方案包含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要有高标准,培养方案中涉及的课程要有高规格,要及时把新理念、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纳入课程内容。
(二)科学性原则
培养方案的计划体系应进行科学设计。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体系设定要结合行业(专业)规范、专业认证、专业评估等相关要求,科学规划,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的要求,认真研究并全面梳理培养方案中课程之间的逻辑关系,进一步优化课程体系。
(三)个性化原则
培养方案的制定要以学生为主体,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要体现因材施教、分类引导,满足学生自主教育和个性化教育的需求。积极推进学分制改革,通过增加选修课程比例,实施弹性学制,实现对学生的个性化培养。
(四)多样化原则
培养方案的制定要体现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可以选择现有模式,也可以选择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类的“3+1”模式、分类培养的“3+X”模式、国际合作教育培养模式等,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发展需求。模式选择确定后要报教务处备案。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类的“3+1”模式:即在校内进行 3 年理论知识学习和实验(实习)技能训练;在企业或真实的工程环境中进行 1 年工程创新意识和工程实践能力培养。
分类培养的“3+X”模式:即完成3年理论知识学习和实验(实习)技能训练后,进行分流分类培养,设立实践就业类、专业学术类、创新创业类等课程,实现学生的分类培养。
(五)国际化原则
以国际化视野审视专业培养方案,鼓励按照国际(专业)认证标准要求设置课程体系,逐步推进专业国际化建设进程,适当加大国外优质教学资源的借鉴与引进力度。结合国外工程教育和国内专业评估的要求,探索多种国际交流模式和符合我校特色的国际教学模式,深化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办学项目,拓展学生国际视野。
(六)合作化原则
积极推进产教融合,支持行业(企业)全方位全过程参与学校管理、专业建设、课程设置、人才培养和绩效评价,积极争取地方、行业(企业)的经费、项目和资源在学校集聚,推动学校转型发展。根据生产、服务的真实技术和流程,采取多种方式加快实验实训实习基地建设,引进企业科研、生产基地,建立校企一体、产学研一体的大型实验实训实习中心,统筹各类实践教学资源,构建功能集约、资源共享、开放充分、运作高效的专业类或跨专业类实践教学平台。
三、培养目标与要求
根据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与专业认证标准,及高校审核评估的要求,认真研究确定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及毕业生应具备的知识、能力与素质要求,进一步优化课程体系,培养具有一定理论基础,掌握新技术,具备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的高级应用技术型人才。
四、学分与学时要求
(一)总体要求
四年制本科专业的毕业总学分控制在175学分,五年制本科专业的毕业总学分控制在205学分。四年制本科专业课内总学时原则上不超过2300学时,五年制不超过2600学时,鼓励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理论教学(包含课内实验)原则上16学时折算为1学分,实践教学周每周按照1学分计,学分的最小计算单位为0.5学分。
工学专业参照工程教育要求,借鉴“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优秀成果、国际CDIO工程教育的理念以及专业认证标准,结合本专业实际情况,编写人才培养方案。
(二)实践教学比例控制
本科专业实践教学的学分(学时)占总学分(学时)的比例不低于30%。
(三)选修课程比例控制
在课程设置中,增加选修课程比例,原则上选修课学分(学时)不低于20%;在选修课程模块中,提供学生选课的门数为应选课程1.5倍以上。本着个性化教育的理念,由学业导师指导学生选修课程,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
(四)周学时的控制
本科各专业周学时控制在28学时以内,各专业应预留充裕时间,用于学生完成作业、自学和课外科技活动。
五、课程体系与结构
各专业课程体系应按照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进一步优化课程体系。人才培养方案课程结构由“四大教育平台八大课程模块”构成。“四大教育平台”包括通识教育平台、学科基础教育平台、专业教育平台、实践教育平台。“八大课程模块”包括通识必修课程模块、通识选修课程模块、学科基础课程模块、专业核心课程模块、个性化拓展课程模块、课内实践模块、集中实践模块和综合实践模块。总体课程体系结构及学分学时分配见附件1。
(一)通识教育平台
通识教育平台分为通识必修课程模块和通识选修课程模块两部分。
1.通识必修课程模块
通识必修课程模块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英语课程、计算机课程、大学体育课程、创新创业类课程、军事课等。
2.通识选修课程模块
通识选修课主要包括公共艺术教育、哲学视野与文明对话、科学发现与技术革新、国学经典与文化传承、生态文明与未来城市、经济活动与社会管理等六类课程。通识选修课程每学期滚动开设,允许学生自主选择学习时间。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专业特征附加选课要求。
(二)学科基础教育平台
学科基础教育平台对应的是学科基础课程模块。学科基础课程模块是在本学科或相近学科专业共同学习的、旨在培养学生专业基本素质的必修课程,应具有明显的学科基础性和先行性,主要包括学科门类基础课程(如数学、物理、化学等)和专业基础课程。学科基础课程模块属于专业必修课程,一般开设在第一、二学年。
(三)专业教育平台
1.专业核心课程模块
专业核心课程是反映专业特质的、最基础的专业课程,是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关键课程,每个专业应设置10门左右的专业核心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属于专业必修课,一般开设在第二、三学年。
2.个性拓展课程模块
根据人才分类培养的需要,个性拓展课程模块设置总学分在30学分左右。鼓励学生在学业导师的指导下自主选课。
3.认真梳理专业知识点,围绕专业核心课程建设,整合优化相关课程,科学分配理论课时与实践课时,构建综合化、前沿性、少而精的专业课程体系。同时开设更多数量的专业选修课程,注重分流培养、分类构建,满足学生在学分制管理模式下个性成长的需要。
(四)实践教育平台
坚持以提升学生核心职业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为重点,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注重学生专业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高。确保实践教学的学分(学时)不低于总学分(学时)30%的前提下,增加实践教学比重,鼓励开设独立设置的实践(实验)课程。
1.课内实践模块
课内实践从属于理论课,包括与理论课程同步进行的实验、实践和单独开设的实验课程。课内实践应有严格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和安排。
2.集中实践模块
集中实践模块包括军训、各类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
3.综合实践模块
围绕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实现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的有效衔接,把劳动教育、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素质拓展等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共同营造促进学生成长的良好环境。
六、课程编码
1.通识类课程和学科基础类课程由开课单位统一编制课程代码。
2.其他课程代码由9位数字组成,示意如下:
×× 17 ×× × ××
开课单位代码 方案版次代码 专业代码 课程性质代码 顺序号
3.左起第1至第2位为开课单位代码。
4.左起第3至第4位为方案版次代码。
5.左起第5、6位为专业代码,即修读该课程的专业。
6.左起第7位是课程性质代码,左起第8、9位是顺序号。
7.课程性质代码编定如下:0通识必修课程;1通识选修课程;2学科基础课程;3专业核心课程;4个性拓展课程;5实习实践课程。
8.课程代码由各院(部)在制(修)订教学计划时编写后报教务处,编定后一般不作改动。
七、工作要求
1.培养方案的制定要紧紧围绕“改革创新,转型提升”的两条发展主线,积极践行“校企行政四方联动,学产研用立体推进”的“4+4”协同育人新模式。
2.各工科专业要适应工程教育变革,遵照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制定毕业要求,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列出毕业要求与培养目标关联矩阵、毕业要求与课程体系关联矩阵。其它专业结合实际,明确学生应具有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将毕业要求按知识、能力、素质三类分条列出,认真梳理所设置课程在毕业要求达成实现中的作用,建立毕业要求与课程体系关联矩阵。
3.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将第二课堂纳入人才培养的总体方案,形成整体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体系,制定《河南城建学院第二课堂教育指导性计划》。
4.领会、吸收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新思想、新方案、新成果,全面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先进理念,科学构建新工科课程培养体系,加强对创新创业意识、能力与实践的重视,落实多方协同育人,积极推进新工科教育。
5.各学院要组成学院领导小组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组,组织全体老师共同参与培养方案制定工作。
6.各学院在制(修)订专业培养方案时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广大教师的意见和校内外专家对专业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及教学内容等培养方案中所涉及的有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特别要注意征求行业(企业)专家、用人单位以及毕业校友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最新的教学及科研成果融入到培养方案中。
7.在制(修)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时,要保证课程体系结构完整和知识结构的循序渐进,均衡安排课程学时。
八、工作时间安排
1.调研论证阶段。
各学院完成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调研、论证、审核工作,形成学院各专业定稿,报送教务处。
2.审核定稿阶段。
教务处完成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审核、审批工作,形成学校定稿。
3.排版印刷阶段。
完成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排版、印刷工作。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总体课程体系结构及学分学时分配
2.河南城建学院xxxx版xx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调研报告(模板)
附件1
总体课程体系结构及学分学时分配
平台 类别 |
课程模块 |
课程 类别 |
课程组成 |
学分 |
学时 |
学分比例 |
通识教育平台 |
通识 必修课程模块 |
必修 |
1思想政治理论课 |
41学分 |
|
25%左右 |
2大学英语 |
3计算机基础 |
4大学体育 |
5就业指导与职业规划 |
6创新教育 |
7心理健康教育 |
通识 选修课程模块 |
选修 |
1公共艺术教育类课程 |
6学分 |
|
2哲学视野与文明对话 |
3科学发现与技术革新 |
4国学经典与文化传承 |
5生态文明与未来城市 |
6经济活动与社会管理 |
学科基础教育平台 |
学科基础课程模块 |
必修 |
|
|
|
15%左右 |
专业教育平台 |
专业核心课程模块 |
必修 |
培养专业核心知识和核心能力的课程 |
|
|
30%左右 |
个性拓展课程模块 |
选修 |
|
|
|
实践教育平台 |
课内实践模块 |
|
|
学分(学时)包含于通识教育平台、学科基础教育平台和专业教育平台。 |
不低于30% |
集中实践模块 |
必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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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实践模块 |
必修 |
劳动、社会实践与 创业基础 |
4学分 |
|
合计 |
四年制175学分 五年制205学分 |
四年制 2300学时 五年制 2600学时 |
100% |
河 南 城 建 学 院
xxx版xxx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调研报告(模板)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对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要求,学校将继续开展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查工作。
一、调研对象
用人单位、同类院校、毕业生、在校生(高年级)
二、调研方法
通过网络、电话、现场或其他方式开展调研
三、调研内容
1.毕业生就业单位调研。对现有专业人才培养的规格、结构、质量的评价,包括知识结构、能力结构等
2.省内外(尤其是省内)人才需求调研
3.在校大四学生对专业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毕业生对专业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调研结论及建议
1.本专业人培养面向定位分析与确定;
2.本专业人才需具备的知识、能力、素质;
3.支撑专业人才培养的核心课程体系以及必要的应用能力支撑课程体系。
五、其他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