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事故通报(五)
各教学单位:
针对本学期日常教学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按照校政教〔2019〕173号文件《河南城建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规定,经责任人所在单位上报,由教务处核定后予以认定。为维护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学院 |
责任人 |
原因 |
认定条款 |
认定等级 |
生科 |
李蕾蕾 |
2021-2022-1学期的《植物生理学大实验》未按规定时间录入成绩管理系统,导致1134201班学生该实验课程没有成绩。 |
成绩管理条例A16条第1条款 |
三级教学事故 |
望广大教师进一步严肃教学工作态度,避免出现上述同类性质事件。
教务处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