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事故通报(三)
各教学单位:
针对本学期日常教学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按照校政教〔2019〕173号文件《河南城建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规定,经责任人所在单位上报,由教务处核定后予以认定。为维护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学院 |
责任人 |
原因 |
认定条款 |
认定等级 |
土木 |
郭平功 |
在2022年河南省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中,指导的一篇论文经专家评定结果为不合格。 |
《河南城建学院关于印发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第七条第(三)款及《河南城建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
三级教学事故 |
望广大教师进一步严肃教学工作态度,避免出现上述同类性质事件。
教务处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