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城建学院辅修学士学位教育管理办法》(校政〔2023〕261号),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过学生申请、学院同意、教务处审核并报请校领导批准,同意林久媛等19名学生修读法学辅修学士学位、任烁文等6名学生修读新能源科学与工程辅修学士学位、王佳祺等5名学生修读英语辅修学士学位。
下一条:河南城建学院关于同意梁伟渭等32名同学修读辅修学士学位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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