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扎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及我校实际,本学期期末、寒假假期和下学期初相关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本学期期末考试
河北、辽宁等中高风险地区(以当日名单为准)学生可自愿选择办理期末考试缓考,提前离校。下学期开学后组织缓考考试。
二、假期及下学期初实习实训工作要求
1、寒假期间不再安排新的实习实训工作。
2、个别特殊专业确需在假期进行实习实训的,原则上就近开展,要在实习实训前将具体实习时间、地点、人员、实习负责人、实习企业、联系方式等详细情况和实习方案在教务处备案。要对校外实习实训人员实行专人管理,停止所有到人员密集、流动性强的公共场所的实习活动。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校外实习学生建立“日报告”制度。在学生实习前做好学生实习动员,明确实习中的管理办法和实习纪律,及时与实习单位加强沟通,做好对接,制定实习中学生疫情防控方案,在完成实习计划和实习内容等同时,要做好实习期间学生的日常管理,包括实习的住宿、就餐,体温监测及应急处理等。特殊情况确需出省的要报教学工作专班审核并报请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执行。
3、2021年春季开学前,各单位要提前做好实习实训工作预案。学校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具体安排。
教务处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