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扎实有效推进学校示范性应用技术大学建设工作,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河南城建学院关于印发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高校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校政〔2021〕197号)《河南城建学院关于印发应用型本科课程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校政〔2022〕130号)等文件精神,现开展2022年度校级应用型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要求
本次应用型课程建设项目依托专业集群开展申报,各专业集群要组织相关学院做好应用型课程建设规划,推进集群应用型课程共建共享。优先支持拟组建应用型课程群中的课程申报。
(二)课程要求
1.应用型课程建设项目实行课程负责人制,自愿申报。课程负责人是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担任方案设计与组织实施等工作。
2.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连续三年承担教学任务且在两年内承担过所申报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良好,且有企业工作或工程实践经历。课程团队要由实践经验丰富的行业企业专家和教学学术水平较高的专业教师共同组成。
3.申报课程应有一定的建设基础和实践成效,对课程的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有具体的建设方案、改革思路及措施等,并有较好的预期效果。
4.应用型课程申报必须有合作企业参与,并在课程建设中承担具体建设内容和任务。
5.课程建设要求、建设内容等详见《河南城建学院关于印发应用型本科课程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校政〔2022〕130号)(附件1)。
(三)其他事项
学校已立项建设的校企合作课程,各专业集群可根据实际需要列入应用型课程建设规划,但不用再次申报,建设期满按应用型课程建设评价标准(详见附件1)验收合格的,等同于应用型课程建设项目。
二、材料要求
各专业集群将申报材料汇总后,并于9月20日前将《河南城建学院应用型本科课程建设申报书》(附件2)《河南城建学院应用型本科课程建设申报汇总表》(附件3)和《专业集群“十四五”应用型课程建设规划表》(附件4)交至教务处教学工程科,电子材料发送至gck@hncj.edu.cn。
联系人:魏聪聪 联系电话:2089052
附件:1.河南城建学院关于印发应用型本科课程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2.河南城建学院应用型本科课程建设申报书
3.河南城建学院应用型本科课程建设申报汇总表
4.专业集群“十四五”应用型课程建设规划表
(具体附件内容见OA)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