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城建学院辅修学士学位教育管理办法》(校政〔2023〕261号),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过学生申请、学院同意、教务处审核并报请校领导批准,同意李楷等20名同学修读法学辅修学士学位。
教务处
2026年7月11日
下一条:关于河南省第三十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作品推评结果的公示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龙翔大道 电话:0375-2089051 学籍学位、毕业证补办:0375-2089052 往届毕业生成绩单:0375-2089927 邮箱:jwc@huuc.edu.cn 百度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