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针对本学期日常教学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按照校政教〔2019〕173号文件《河南城建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规定校及校政教〔2021〕231号《河南城建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实施办法》,经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通告,教务处核定后予以认定。为维护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望广大教师进一步严肃教学工作态度,避免出现上述同类性质事件。
教务处
2025年4月27日
上一条:关于弘扬“工匠精神”优秀教学案例评审结果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5年校内辅修学士学位报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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