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针对本学期日常教学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按照校政教〔2019〕173号文件《河南城建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规定,经学院上报、教务处核定后予以认定。为维护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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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 |
原因 |
认定条款 |
认定登记 |
电气学院 |
刘俊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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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4年7月1日建筑智能化系统实训实习课程中, 未按规定时间到授课地点进行教学活动,对教学秩序造成一定影响。 |
《河南城建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教学运行——课程教学管理条款之规定。 |
三级教学事故 |
教务处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