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针对本学期日常教学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按照校政教〔2019〕173号文件《河南城建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规定,经教务处巡查发现、核定后予以认定。为维护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学院 |
责任人 |
原因 |
认定条款 |
认定等级 |
材化学院 |
材化学院 |
在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中未对《就业指导》课程落实教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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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城建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教学运行——课程教学管理第A8-1条款之规定 |
三级教学事故 |
外国语学院 |
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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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4年6月18日上午进行的《日语(二)》课程考试中,试卷分装错误,导致学生考试推迟,造成一定影响。 |
《河南城建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考试管理——课程教学管理第A9条款之规定 |
三级教学事故 |
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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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娟 |
在2024年6月19日上午进行的《大学物理(一)》考试中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对考试造成一定影响。 |
《河南城建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考试管理——课程教学管理第A11-1条款之规定 |
三级教学事故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申红田 |
在2024年6月19日上午进行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考试中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对考试造成一定影响。 |
《河南城建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考试管理——课程教学管理第A11-1条款之规定 |
三级教学事故 |
望广大教师进一步严肃教学工作态度,避免出现上述同类性质事件。
教务处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