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针对本学期日常教学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按照校政教〔2019〕173号文件《河南城建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规定,经所在学院发现上报,教务处核定后予以认定。为维护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学院 |
责任人 |
原因 |
认定条款 |
认定等级 |
管理学院 |
王亚迪 |
在2024年6月6日周四上午第1、2节《消费者行为学》课程中,未经院部批准私自调整课堂教学大纲,变更教学内容,对课堂教学造成一定影响。 |
《河南城建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教学过程——课程教学管理第C14条款之规定 |
三级教学事故 |
望广大教师进一步严肃教学工作态度,避免出现上述同类性质事件。
教务处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