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要求,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学生“劳动教育周(月)”活动的通知》(教体卫艺函〔2024〕238号),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开展2024年“劳动教育月”活动,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积极探索劳动教育新模式,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充分发挥劳动教育的综合育人作用,提升学生劳动素养、劳动品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活动主题
践行劳动教育 助力乡村振兴
三、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5月31日
四、活动内容
围绕“践行劳动教育 助力乡村振兴”主题,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通过丰富多彩和身体力行的劳动体验,让学生接受锻炼、磨炼意志,培养学生正确劳动价值观和良好劳动品质。各学院要灵活组织开展劳动教育月活动,结合学院实际,认真落实每学年劳动教育要求。围绕活动主题,持续开展重点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切实可行的劳动教育月宣传和实践活动,做好大学生劳动教育主题宣传,大力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手段,提升劳动教育水平和质量,掀起开展劳动教育的热潮。
(一)组织开展劳动实践活动
组织学生参与教室、实验室、食堂、校园场所的卫生保洁、绿化美化等服务活动。以学生宿舍日常生活劳动为基础,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校内环境维护,在全体学生中开展“温馨宿舍清洁日”活动;开展“教室卫生清洁日”活动;相关志愿者协会积极开展日常活动,吸纳全体学生积极参与,使学生在实践中成长、在劳动中收获。
(二)召开“劳动教育”主题班会
组织开展主题班会,通过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重要讲话等关于劳动的重要论述,学习校内外涌现的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和创造性劳动的典型人物和事迹,观看、阅读讴歌劳动者的影视作品和书籍,以“劳动最美丽”为主题开展交流,引导学生向劳动者致敬,传承新时代劳动精神,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劳动观。
(三)组织劳动榜样人物进校园活动
举办“劳模大讲堂”“大国工匠进校园”、“优秀毕业生报告会”等劳动榜样人物进校园活动,组织劳动技能和劳动成果展示,综合运用讲座、宣传栏、新媒体等广泛宣传劳动榜样,特别是身边的普通劳动者事迹,让师生在校园里近距离接触劳动模范,聆听劳模故事,观摩精湛技艺,感受并领悟勤勉敬业的劳动精神,争做新时代的奋斗者。
(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鼓励并组织学生有序参与校内校外志愿公益服务劳动,培养勤俭、奋斗、奉献的劳动精神,使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具备必要的劳动能力、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引导学生在劳动实践中锻炼劳动技能、专业实践和创新能力,厚植家国情怀,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
(五)结合专业,开展特色化专业劳动实践
各学院可结合学科和专业特点,组织学生服务社会、服务实习单位,接受校外劳动锻炼,开展创新创业、实习实训、智能制造等系列劳动教育活动,展现新时代大学生精神风貌。
(六)开展劳动教育主题校园文化宣传活动
各学院要通过传统媒体和新闻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发布动漫、短视频等,集中宣传劳动教育有益经验和做法,强化劳动观念,弘扬劳动精神。要通过举办专题展览、组织校园咨询、张贴海报标语、印发科普读物等方式,全面做好劳动教育宣传工作。鼓励各党支部、团支部、班级、学生会组织、学生社团、学生个人等创作主题教育短视频、摄影、网文、音频、公益广告及其他类网络创新作品等新媒体产品,通过多种艺术表现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积极打造“劳动最美丽”的校园文化,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推动全社会共同关心劳动教育工作。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本次活动由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主办,管理学院承办。各学院要结合各自特点,紧扣主题,精心设计,根据劳动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开展具体劳动实践活动,确保劳动教育实践科学高效、安全顺利进行。并于5月15号之前以“学院+劳动教育周活动方案”命名发至邮箱ldjy@huuc.edu.cn。
(二)规范宣传展示。以劳动教育月活动为契机,创新活动形式,推出类型多样的劳动实践活动,鼓励“生生都参与,人人展风采”。劳动教育月活动期间,各学院要开展丰富多彩的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和宣传活动,要注意及时总结和提炼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和工作亮点,并通过学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宣传媒体进行宣传。要以劳动技能演示、现场操作制作、实物展示等为载体,积极展现劳动教育的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向学校、家长和社会传播劳动教育正能量。
各学院要制作劳动教育月活动展板,于5月20日上午8:00之前摆放至各学院门口,5月25日下午17:30之后由各学院自行取回。
(三)及时汇编,按时报送。活动结束后,各学院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梳理汇编,于5月27日前将劳动教育周活动总结、新闻报道、典型案例、图片、视频等材料以“学院+劳动教育周活动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ldjy@huuc.edu.cn。
联系人:朱志培
联系电话:13569586263
教务处
学生处
创新创业学院
管理学院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