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各位同学:
为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让学有余力的学生学到更多的专业知识,根据《河南城建学院关于印发辅修学士学位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我校将开展2024年辅修学士学位报名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报名条件
凡我校2023级普通本科学生(不含专升本),符合以下条件均可报名: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纪律处分记录。
2.身心健康,学有余力,主修专业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5以上,没有重修记录。
3.符合开设专业规定的报名要求。
4.学生修读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必须与主修专业跨本科专业大类(以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为准).
二、收费标准
辅修学士学位专业按学分收费。收费标准按《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学费按学年计费,由学校财务处统一管理。
学生因个人原因中途退出辅修学士学位学习,或未能完成所修学分,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三、开设专业
法学、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
四、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4日9:00—4月30日16:00。
(二)报名及审核流程
学生向主修学士学位专业所在学院提交《河南城建学院学生辅修学士学位修读申请表》(附件1)。
主修学士学位专业所在学院审批后送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开设学院资格审查、考核,会同教务处进行择优选拔、报请校领导同意后在教务处主页公布最终名单。
(三)名单报送财务处
教务处将最终预录名单,作为缴费名单提供给财务处。
五、教学时间及上课安排
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学分应达到同名主修专业主干课程的50学分以上。课程门数一般在18-20门左右,毕业设计(论文)6—8周。教学时间为6个学期,2023级辅修学士学位定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开课。
七、其它说明
(一)学生在校期间只可以修读一个辅修学士学位专业。
(二)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三)辅修学士学位专业课程不及格,不影响主修学士学位专业的学籍、毕业与学位。学生修读辅修学士学位专业的课程成绩,不纳入主修学士学位专业成绩评定,考核不及格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四)若学生在主修学位专业毕业时,还未完成辅修学士学位专业课程学习,可申请延长主修学位专业学习时间,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所有课程后,获得学位证书。
(五)凡未修满辅修学士学位专业规定的学分,或虽修满学分,但主修专业未获得学位者,不能获得辅修学士学位证书。未获得辅修学士学位证书者,其所辅修课程可以按选修课进行记载。
未尽事宜,可在报名期间联系教务处(行政楼106办公室,2089052,李老师,陆老师)。
特此通知。
附件:
1.《河南城建学院学生修读辅修学士学位申请表》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
教务处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