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学士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辅修学士学位教育管理办法》,为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让学有余力的学生学到更多的专业知识,提高我校学生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竞争能力,结合工作实际,我校制定《河南城建学院关于印发辅修学士学位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校政〔2023〕261号)。
辅修学士学位是指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在保证完成主修专业学业任务的同时,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经自愿申请、学校审核同意,跨本科专业大类辅修另一本科专业学位课程,达到授予学位标准,获得辅修本科专业对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学生的报名工作将于本学期第十周左右进行。
我校首次申报法学、新能源科学与工程、英语三个专业已经省教育厅学位办进行备案。
教务处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