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备案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738号)及《河南城建学院关于印发转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校政〔2017〕171号)文件精神,我校邓都同学提出转学申请。经审核,该生2018年9月入学,符合我校入学资格,无冒名顶替等行为,且转学理由真实、正当、充分,符合转学条件。经学校研究,决定同意该生的转学申请。
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3月20日-2019年3月22日
公示受理电话:0375-2089051
教务处
2019年3月20日
上一条:公示
下一条:关于选修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通识教育网络课程的通知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龙翔大道 电话:0375-2089051 学籍学位、毕业证补办:0375-2089052 往届毕业生成绩单:0375-2089927 邮箱:jwc@huuc.edu.cn 百度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