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请根据我校《河南城建学院“劳动实践”课程管理及学分认定实施细则》《河南城建学院“社会实践”课程管理及学分认定实施管理办法(试行)》《河南城建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相关学分认定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具体的学分认定标准、细则并从2023级学生开始实施。专升本学生可参照认定办法实践次数减半执行。
教务处
2023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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