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是检验学生学习效果、评价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是教学的重要环节。为促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现对我校考试模式做出调整。
一、基本要求
考试改革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体现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求,从学生的切身利益出发,强化实践技能和综合应用能力的培养,实现对学生学习过程的强化与重视,客观完整的评价教学效果。各学院要加强考试的研究和改革工作,加强考试管理力度,在保证考试的严肃性、科学性、规范性的基础上,结合课程特点,尝试考试形式的多样化,为积极稳妥地全面推进考试改革积累经验。
二、考核方式与成绩评定
1.考核形式要多样化。人才的培养是全方位、多元化的,能够对学生的专业知识、学习与创新能力、综合素质进行全面检测考核,讲究实际效果才是合格的考核方式。任课教师要以教学目标为根本依据,结合课程的性质和特点,科学设计课程考核的内容、方式、方法以及采用的手段,便于全面检测和评价学生的学习过程、学习行为和学习成果,要改变考试就是出试卷笔试的思路,多采取机试、面试、口试等有利于显示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方式。笔试应能体现学生对理论知识、运算技巧、概念体系的掌握;机试在某些课程中可以考核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面试口试教师可以结合学生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问、适当启发,能及时掌握学生学习的真实情况,还可以考查学生的应变与表达等综合能力。同时要加强学生实践和动手能力的考核,实践、动手能力的考核与课堂教学的考试有明显差异,不能简单地用问卷答题或实验过程的操作方式来反映教学效果。各个教研室、任课教师要积极的学习研究、集思广益,探索出适合我校、适合课程的考核与成绩评定方式。
2.成绩构成要多样化。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的构成要多样化,要适应该课程的性质,且成绩构成不应局限于仅有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可采用考勤情况、课内作业、课堂提问、课堂讨论、课内实验、综合测试、现场技能操作、上机操作、产品设计制作、作品制作、竞赛、应用答辩、设计答辩、实习、写论文、调研报告等形式与日常表现结合起来的构成方式。
三、考试组织
1.大学英语、高等数学、大学物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等全校统考课程的考试和重考由教务处负责组织。
2.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专业四、八级考试、成人学位英语考试等全国统考类考试由教务处负责组织。
3.除公共统考课程以外的其他校内课程的考试和重考由各学院组织。
四、考试管理
1.教务处主要职责是组织全校性统考科目的具体安排、各类校内考试的巡视、检查、指导各学院的考务工作。
2.各学院考务工作由本单位负责组织和实施。主要职责是:
(1)审核本单位承担课程的考试计划、成绩构成以及考试课程试卷的命题、评阅、成绩分析、存档等工作;
(2)组织和实施本学院开设课程的考试工作;
(3)做好考前培训和学生的考前动员;
(4)对考试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情况进行协调和处理。
3.教务处组织的校内全校统考课程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学期末考试周进行,各学院负责组织的考试在课程结束后进行。
4.在开学初,任课教师要将课程的授课计划、考核方式以及成绩构成各部分的详细情况报各学院备案。考核后要进行认真的分析、处理和意见反馈,进一步完善考核方式和内容。教师在日常教学过程中要注意完善成绩评定所涉及的资料,要做到得分、扣分清楚明白。
五、试卷命题与管理
1.试卷由课程承担单位负责命题,并于考前打印出纸质样卷汇总后统一交学生所在单位,每门课程命题两套,每套试题要给出配套的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同一科目不同时间考试,试卷要分别命题,不可采用同一套试卷。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试卷的命题工作,试卷、标准答案、评分标准要报教务处备案,由学生所在单位与印刷厂联系完成本单位学生考试用试卷的印刷、分装、管理。
2.教务处、各院(部)、印刷厂要进一步加强试卷保密工作,各单位要建立并严格执行关于试卷保密等规章制度,确保试卷在命题、核对、密封、领取、保存等环节的安全。
六、本方案于发布之日起实行,未涉及部分,仍按我校考试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