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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会现场
(通讯员 霍松涛)4月14日下午,我院在行政楼二楼会议室召开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审会。副院长陈丙义教授出席会议,评审专家组成员及教务处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评审会上,提出申请的9个系部对本单位申请建设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实验教学、实验队伍、管理模式、设备与环境等情况进行了汇报。经过评审专家的认真评议,最后确定了电气与电子工程实验中心、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实验中心、测绘与城市空间信息实验中心为我院的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此前,教务处于2009年12月下发了《关于开展我院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与遴选的通知》,对遴选工作做了具体安排。各系部接到通知后,认真研究、科学论证,共有9个实验中心提出了申请。此次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审是我院教学质量工程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切实加快我院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室建设步伐,促进学校优质实验教学资源的整合和共享,进一步提高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