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城建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政教〔2017〕168号)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1、学生报名:2018年1月8日-2018年1月12日。
2、各学院确定所属专业接纳转入学生人数和转入标准,2018年1月12日。
各学院根据所属各专业的综合情况,以及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相关知识、能力、素质的要求,确定各专业接纳转入学生人数和转入标准,并及时向学生公布(需要单独组织考试的专业,请提前确定好考试的时间并向学生公布)。
3、各学院上报拟转出学生名单:2018年1月28日
各学院依据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课成绩确定拟转出学生综合排序名单(第一学期期末各门课程成绩中有不及格者除外), 并公示三天。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主任负责将经学院领导签字批准的《转出学生情况汇总表》和《河南城建学院转专业申请表》(附学生成绩单)于2017年1月28日报教务处和学生拟转入专业所属学院办公室(经研究决定,本次拟转出学生名单人数不受“校政教〔2017〕168号文”第三条第2款中10%的限制)。
4、各学院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 2018年1月29日
各学院按照公布的接纳转入学生人数和转入标准,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转入学生名单报教务处。教务处会同学生处研究批准,公示三天后执行。
5.办理相关手续
教务处于2018年2月28日下发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申请转专业学生于学生报到日到转入专业报到(在上课前必须办理完转专业手续)。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各学院要及时告知转入学生新的人才培养方案以及需要补修、重修的课程,并帮助学生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
6、以下情况不准转专业:跨文、理、艺术类等学科转专业者;不能及时足额缴纳学费者,国教专业向普通本科转入者;期末各门成绩中有不及格者。
7、校纪委监察处参与转专业各项工作,做到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