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全校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推动我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工作和教学质量工程建设工作,推进我校教育教学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学校决定对教学过程管理、教研、教改、质量工程建设等项目所取得的优秀成果进行资助与奖励。各项奖励均以证书(奖状)、奖金的形式对在教学工作中作出优异成绩的个人和集体予以奖励,具体办法如下。
一、教学过程奖励
(一)优秀教学管理单位奖
主要奖励在教学管理、教学成果、教研教改、教学评价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学单位。
1.优秀教学管理单位奖每学年评一次,比例为教学单位总数的20%,奖金5000元。
2.评比范围、评选内容、标准、评比程序另文发。
(二)教学技能竞赛奖
主要奖励在各级各类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骨干教师和团体。
1.在国家级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奖的:一等奖奖金10000元,二等奖奖金8000元,三等奖奖金6000元。
2.在省级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奖的:一等奖8000元,二等奖6000元,三等奖4000元。
3.在地厅级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奖的:一等奖6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3000元。
4.在校级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奖的: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1000元,团体奖5000元。
(三)先进考务单位奖
主要奖励在学校组织实施的各类考试活动中,工作认真、成绩突出的单位。
1.评奖办法:依据各单位在全年各类考试活动中的组织、实施情况,试卷质量、阅卷情况等由考试考务组综合打分,评选。
2.奖励与奖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比例为教学单位总数的10%,奖金3000元。
(四)优秀教研室、实验室奖
主要奖励在优秀教研室、实验室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优秀单位。
1.优秀教研室、实验室每学年评选一次。评选比例:优秀教研室、实验室占被评教研室、实验室总数的20%,奖金5000元。
2.评选标准及办法另文发。
二、教改、教研项目的资助与奖励
(一)教改、教研项目奖励标准
1.国家级项目立项并资助,每项奖励20万元。
2.省(部)级项目立项并按期结项,每项奖励10万元。
3.厅(市)级项目立项并按期结项,每项奖励5万元。
4.校级项目立项并按期结项:一般项目每项奖励1万元;重点项目每项奖励2万元。
(二)教改、教研项目的获奖类奖励
我校作为主要完成单位所获得的教改、教研项目,学校予以奖励,标准为:
获奖级别 |
参加形式与奖励标准(万元) |
第一获奖单位 |
第二获奖单位 |
国家级一等奖 |
50 |
20 |
国家级二等奖 |
25 |
10 |
国家级三等奖 |
15 |
5 |
省、部级一等奖 |
10 |
- |
省、部级二等奖 |
2 |
- |
地、厅级及院级 |
特等奖0.5, 一等奖0.3, 二等奖0.2。 |
三、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经费资助与奖励
1.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的经费资助
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包括:一流专业、特色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教学团队、基层教学组织、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在线开放课程等建设项目。
经费资助标准为:国家级立项的质量工程项目每项资助经费5万元;省级立项的质量工程项目中,一流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优秀教学基层组织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其余项目资助经费1万元;校级立项的质量工程项目每项资助经费3000元。
对于上级文件有明确要求经费资助的,按文件规定进行经费资助。
2.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奖励
奖励标准:
类别 |
等级及奖励标准(万元) |
国家级 |
省部级 |
校级 |
特色专业、一流专业 |
30 |
10 |
4 |
专业综合改革试点 |
30 |
10 |
4 |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 |
30 |
10 |
4 |
教学团队 |
30 |
10 |
4 |
基层教学组织 |
20 |
6 |
4 |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
30 |
10 |
4 |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
30 |
10 |
4 |
精品资源共享课程 |
20 |
6 |
4 |
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
20 |
6 |
4 |
备注:其余未列入的教学工程项目,可参照以上项目执行。
四、教学研究论文的奖励
(一)教学研究论文的界定
以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实践基地)建设、创新实验开发设计、教学方式方法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等为研究对象,开展教学研究且公开发表的论文,可认定为教学研究论文。
(二)教学研究论文的奖励
1.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每篇奖励0.3万元。中文非核心期刊,每篇奖励0.1万元。
2.被ISSHP收录的论文每篇奖励0.8万元。
五、优秀教材奖的评选与奖励
1.优秀教材奖由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每四年评选一次,评选范围为我校在编教师正规出版的学校正常使用的教材。
2.国家级及省级规划教材统一纳入我校的评奖范围,不再单独奖励。
3.优秀教材奖设一、二、三等奖,奖励标准为一等奖6000元,二等奖4000元,三等奖2000元。
六、其他类型教学项目的奖励参照上述有关奖励办法奖励。
七、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教务处。